近期五大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,在S7永泸高速上行方向16KM处建筑控制区内发现一处地面构筑物,有村民正修建外围挡墙,执法人员立即上前查看。
经现场勘验,该挡墙长5米、宽4米,位于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,为当地永川区来苏镇村民袁某所有,准备建成后用作猪圈。执法人员立即制止现场施工行为,并向当事人和现场人员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告知其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属违法行为,以及当事人需要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。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沟通,最终当事人自行拆除。
下一步,高速交通执法部门将持续强化高速公路沿线环境巡查和整治,严格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管理,维护好路产路权,营造 “畅、安、舒、美”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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